中央社 2011/05/29 21:04:00
衛生署將在1週內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,擬加重黑心食品業者的罰鍰與刑責,另配合行政管理,導入食品添加物工廠GMP規範與專業人員駐廠制度,防「毒門秘方」流傳。
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今天指出,這次修法針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等條文及其罰則,有關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禁止「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」的規定,對違法業者加重裁罰,以符合比例原則。
蕭美玲說,立法院已有立委提出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,衛生署將於1星期內提出政府版本的草案,送交立法院審查,預期立法院在本會期6月中旬結束之前,可以併案討論,完成修法。
在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範下,衛生機關對違反第11條第3款者,可開罰新台幣6萬到30萬元,若違法行為導致危害人體健康者,也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朝野都認為裁罰過輕,不足以遏阻黑心食品及其添加物的惡行。
蕭美玲說,衛生署也將求食品添加物廠商聘請專業人員駐廠監管,比照藥廠聘請專業藥師監督,以免食品添加物業者師徒相傳「毒門秘方」,偷工減料省成本,毒害下游食品的事件再度發生。
她說,透過修法和行政雙管齊下,衛生署和經濟部準備讓食品添加物業界從零開始,採行食品添加物GMP(良好製造規範),再搭配食品業現有的HACCP(危害分析和重要管制點),建構從源頭管控的食品生產履歷制度。1000529
1 則留言:
我见过的最好的帖子了,谢谢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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